在宁波市某区,一起涉及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的案件陷入了复杂困局。案外人甄某某、郝XX与被执行人潘XX有房屋转让关系,房屋因政策未到过户时间,却因潘XX被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梳理证据链
杜海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他收集了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收条、物业费缴纳证明等一系列材料。这些材料有力地佐证了案外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杜海亮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承办过百余件重大疑难案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
精准援引法条
庭审中,杜海亮律师重点援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他指出,案外人已按约支付大部分房款且主动交付尾款,未办理过户是因政策限制,并非自身过错。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清晰的逻辑阐述,杜海亮律师成功说服了法院。
最终,法院采纳了杜海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外人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支持了其异议请求。这起案件不仅维护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政策性住房的执行异议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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