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包租公司“跑路”事件并不少见,本案中,原告唐X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后,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债务,唐XX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难题,案件盘根错节,如同一团乱麻。
深入调查,揪出关键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其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经查明,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发现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基础。
策略调整,锁定责任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同时,在庭审中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核算,权益最大化
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各项损失,包括租金、物业费等,并针对被告逾期付款行为主张逾期利息,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以获得法院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成功为原告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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