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XX等诉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案件内部矛盾冲突盘根错节。被告储某某因工钱问题,砸毁原告住宅财物,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全部直接损失及维权支出,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损失金额确定、金属门权属及赔偿责任、鉴定费用承担等,形成了一个看似难解的‘死结’。
夯实证据基础
吴艳霞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收集《受警回执》、现场照片和视频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时调取关联刑事判决书,利用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被告故意毁坏财物’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奠定侵权成立的基石。
锁定基础物损
刑事侦查阶段,海盐县价格认证中心已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被毁瓷砖及辅料价值为7564.90元。律师团队将其作为关键证据提交,有效反驳了被告‘瓷砖仅值2000元’的主观臆断,为索赔打下坚实基础。
破解修复难题
对于被告可能抗辩的‘修复费用’,律师团队主动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浙江XX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认定修复费用为56467.58元,该结论专业、客观、公信力强,成为法庭采纳的核心依据。庭审中,律师围绕两份鉴定报告展开论述,主张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最终,海盐县人民法院基本采纳了我方主张,判决被告赔偿财产损失并承担大部分鉴定费和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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