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了,都想好要和平分手,去办离婚的时候,很多人就想着能不能当天就把离婚证领到手,痛痛快快地结束这段关系。毕竟,谁也不想一直拖着,想尽快开启新生活。但这事儿可不是想当然那么简单,离婚虽然是两个人的决定,可也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那双方自愿离婚的夫妻到底能不能当天就领离婚证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现在法律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从这规定来看,当天是肯定拿不到离婚证的。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给他们发了受理回执单,从这天开始算30天冷静期,在这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这婚就离不成了。
二、申请离婚的流程
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里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像小赵和小孙,他们准备好材料去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给了他们受理回执单,这才进入了离婚程序。
三、冷静期后的操作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要是小王和小周在冷静期内都没反悔,冷静期过了之后,他们就带着规定的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就能领到离婚证了。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一遍申请流程。比如小吴和小郑在冷静期内小吴反悔了,撤回了申请,之后他们又想离婚,就得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再次申请离婚。
领了离婚证,婚姻关系就正式结束了,但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没执行到位,或者子女抚养过程中出现新的状况。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了。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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