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该是两个人相互扶持、携手走过一生的美好约定,然而现实中却总有一些磕绊,甚至出现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情况。可能有些夫妻遭遇了出轨、家庭暴力等问题,受伤害的一方身心俱疲,就会想自己能不能在婚姻里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这确实是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毕竟精神上的创伤有时候比身体伤痛更难痊愈。那到底在婚姻当中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法定过错情形
按照法律规定,有几种情况受害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像重婚,就是婚姻中的一方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比如林女士发现丈夫在外面和别的女人长期同居,这种情况下林女士就有可能符合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二、存在损害结果
单纯有法定过错行为还不够,得有实际的精神损害结果。这表现形式多样,可能是受害人出现抑郁、焦虑等精神障碍,也可能是正常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比如张先生长期遭受妻子的家庭暴力后,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这就是明显的损害结果。要注意的是,这种损害结果得是比较严重的,轻微的情绪波动一般不算。
三、过错与损害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得是由对方的法定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王女士因为丈夫的重婚行为,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患上了神经衰弱,这里王女士的精神损害和丈夫的重婚行为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如果王女士本身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丈夫的重婚行为只是一个小的刺激因素,那就很难认定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四、提供证据支持
若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证据那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以收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要是遭遇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都能作为证据;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方面,相关的证人证言、居委会的调解记录等也有帮助。比如刘先生以妻子虐待他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他就提供了邻居的证人证言、自己受伤的照片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为他的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程序上的要求
一般在离婚诉讼里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比较合适。也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但要注意时效问题。起诉时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详细说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还要准备好前面提到的相关证据材料。
婚姻中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后,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赔偿金额的执行,如果对方不按时支付怎么办,能不能要求增加或减少赔偿金额,后续因为这件事产生的新矛盾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又会给当事人带来新的困扰。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更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路上少走弯路,不再为这些复杂问题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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