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就是个让人闹心的事儿,要是还产生了纠纷,那更是乱成一锅粥。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遭受精神伤害的一方就会想着要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可这精神损失费到底咋赔呢?是说要就能要到的吗?赔偿的数额又该怎么定?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接下来咱们就好好唠唠离婚纠纷里精神损失费赔偿的事儿。
一、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法定情形
并不是所有离婚纠纷都能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民法典》规定了几种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包括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情形。比如说,一方重婚,简单来讲就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就是跟第三者长时间稳定地居住在一起;实施家庭暴力,像动手打人、长期辱骂等身体和精神上的暴力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不管不顾、恶意对待等。举个例子,老张和妻子结婚多年,老张却在外面和别的女人同居,妻子知道后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这种情况下妻子就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
二、主张赔偿的证据收集
要想拿到精神损失费赔偿,证据可不能少。证据的类型有很多,比如说医院的诊断证明,曾经遭遇家庭暴力去医院治疗,相关的病历、诊断书都能证明伤害的存在;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如果因为家庭暴力报警过,这也是很有力的证据;证人证言,像邻居看到家庭暴力的发生,出庭作证也能起到作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还有要注意的点。证据收集过程要合法,不能通过违法的手段获取证据。比如不能私自安装窃听器去获取对方出轨的证据,这样的证据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
三、精神损失费数额的确定
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是个复杂的事儿,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如果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这种严重过错行为,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高一些;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像家庭暴力的持续时间、伤害程度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精神痛苦程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和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就拿经济能力来说,如果侵权人经济条件非常好,有足够的赔偿能力,那赔偿数额可能会适当提高。
四、提出赔偿的时间和方式
一般来说,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赔偿的,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要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时被告没提出,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纠纷解决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等一系列问题。对方要是耍赖不给精神损失费,这钱该怎么才能要回来呢?强制执行的流程又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很复杂,要是处理不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的律师经验丰富,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能结合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安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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