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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及合同纠纷律师俞雯:处理多起民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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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1 · 169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71人 执业5年
律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111311113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5365128136
代表案例:5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参与办理多起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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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俞雯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核心业务方向为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她曾代理被告章XX参与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成功驳回对方上诉;还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避免被告高额索赔。
南京房产及合同纠纷律师俞雯:处理多起民商案件

专业背景深厚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2021年硕士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擅长房产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也有所涉足。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马鞍山市XX诉被告石XX等的《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章XX委托俞雯等律师代理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但对原告租金请求予以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上诉。二审中,俞雯等律师助力被告,二审法院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石XX上诉,成功让被告章XX免于承担责任。

调解房屋买卖纠纷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徐XX、王某某与被告胡某X、谭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委托俞雯律师代理。原告诉请被告协助不动产变更登记、支付违约金等。2024年10月23日立案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俞雯律师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等,避免被告面临高额索赔,促成双方和解。

助力客户成功收房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原告委托俞雯等律师代理。原告在售楼处购买商铺并支付147万元后,被告以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表见代理、疫情免责等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向原告交付商铺,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俞雯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助力客户成功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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