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2015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9月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他现任该所刑事部主任、党支部书记,还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均有涉足,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在经济类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经验丰富。他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还担任“砀山县公共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审专家库成员”等多个职务,执业至今零投诉,收获数十面锦旗。
销售伪劣产品案辩护
在货车司机涉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中,被告人李X于2018年8月受同案犯林某安排,驾驶货车运输一批假冒伪劣卷烟,卸货时被当场查获,涉案伪劣卷烟销售金额达六十余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贾琦律师担任李X的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指出李X系从犯、犯罪未遂、具有坦白情节、无犯罪前科、主动退赃、悔罪态度良好,还提交了李X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多次主动参与运输医疗及生活保障物资前往疫情重灾区的证据。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李X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诈骗罪重审辩护
2018年8月,被告人王X成立文化传播公司,以赠送小礼品吸引老年人,推销字画及纪念币,宣称可高价回购。2020年疫情后公司注销,多名被害人报案,经侦查销售金额达106万余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建议对王X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两被告人不服上诉,案件发回重审。重审阶段,贾琦律师作为王X的辩护人之一,提出鉴定程序违法、被告人无非法占有目的、被害人应对投资风险有认知等辩护意见。重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重新审查案件性质,认定王X构成集资诈骗罪而非诈骗罪,鉴于其坦白、退赔等情节,对王X大幅降低刑期至六年。
敲诈勒索案辩护
2023年4月至5月,被告人项X、李某及秦某利用被害人违法且害怕报警的心理,制造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项某、李某涉案金额47000元,秦某涉案金额14000元。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三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并提出量刑建议。贾琦律师和唐怀池实习律师担任秦某的辩护人,在确认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基于秦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主观恶性及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家属代为退赔并获谅解等情节,制定争取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辩护人围绕有利情节阐述从宽处理及适用缓刑的依据和理由。法院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也考虑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生效后各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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