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自2021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同时也涉足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
代理租赁合同案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纠纷中,原告马鞍山市XX(经营者黄XX)与被告石XX签订合同,为其承建工程提供钢管、扣件。石XX委托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却未按时归还并支付租金。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行为属代理行为,同时考虑原告履约过错,对租金请求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据通话记录等证据认定委托关系成立,维持原判,石XX归还租赁物、支付租金,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化解房屋买卖纠纷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徐XX、王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胡XX、谭XX,诉求被告协助过户、支付违约金等。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案件于2024年10月23日立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过户,原告办理过户当天支付增加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助力客户成功收房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以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等理由抗辩。俞雯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原告于2021年3月购买商铺,支付部分购房款后被告拒绝交房。法院审理后,认定第三人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判决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疫情影响及原告付款不当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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