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经历与背景
尹艳华律师于2012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十余载。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学与文学双学士学位。现任职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合伙人一职。她不仅获评滨城区优秀律师,还担任滨州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刑事务委员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同时受聘为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滨州本土兼具专业资历与实战口碑的资深刑事律师。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众多案件中,尹艳华律师办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王XX、李X与被上诉人马XX、原审第三人刘X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尹艳华作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马XX通过微信与东滨XX职工刘X协商购买大众志俊二手车,支付15000元购车款后,因物流公司通知支付的运费远超预期,马XX未提车。且东滨XX一直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等重要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一审法院认为东滨XX未提供车辆手续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支持马XX解除合同的主张,并判决王XX、李X返还购车款及利息。二审中,尹艳华一方提交证据证明运到西宁的车车牌与王XX、李X所称不符。法院最终认定东滨XX应对运费问题负责,且未提供车辆手续导致马XX购车目的不能实现,王XX、李X作为东滨XX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维持了一审判决。这起案件体现了尹艳华在民事合同纠纷中,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能力。
刑事辩护经典成果
尹艳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以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为例,涉案金额700余万,陈某某排名第二。尹艳华律师在侦查阶段出具法律意见,申请不予批捕,最终在第37天成功为陈某某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历经两次退补,她抓住各嫌疑人之间供述的矛盾之处,出具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经过反复沟通和听证会争取,最终检方对陈某某存疑不起诉。在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她坚持无罪辩护,检方认定情节显著轻微,不构罪不起诉。这些案件都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强大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的能力。
诈骗与帮信罪辩护
在黄某某诈骗案中,尹艳华律师精准定性,将案件变更为帮信罪。黄某某是在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非常紧张。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案卷情况,并向检察院出具认为此案涉嫌帮信而非诈骗的法律意见。她指出根据涉案金额40000元,非法获利4000元且已退赃的现实情况,黄某某应做不起诉处理。经过反复沟通,检察院接受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案件退回公安补充证据,变更为帮信重新提交,黄某某最终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在赵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她推翻诈骗罪定性,变更为帮信罪,使赵某某获缓刑一年。此类案件体现了她在罪名定性方面的精准判断,为当事人减轻了法律责任。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
官某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涉案金额10万,法定量刑为三年以上且无减轻情节。尹艳华律师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并当庭宣判缓刑。在梁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公诉机关起诉并出具四年有期徒刑量刑意见,她依法申请补充调取梁某某无罪、罪轻的证据,最终审判庭采纳意见,一审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这些案件显示出她在处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类案件时,能够深入挖掘证据,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侵犯注册商标案辩护
罗某某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案,尹艳华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她突破证据瑕疵,依法提出本案证据不足的问题。后经两次延期,案件最终以侵犯注册商标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体现了她在复杂案件中,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
开设赌场案辩护
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侦查机关将其列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尹艳华律师在后续过程中,通过合理辩护,使审查起诉机关变更为从犯起诉,最终审判机关判处缓刑,为被告人争取到非常理想的结果。在另一起开设赌场案中,成功实现取保期满后解除取保、撤销案件。这些案例说明她在开设赌场类案件中,能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辩护
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康某在前罪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缓刑期间,又涉嫌同罪名不同案件事实的犯罪。尹艳华律师提出最轻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康某与前罪合并执行缓刑。这显示了她在处理复杂的重复犯罪案件时,能够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
受贿案与贩卖毒品案辩护
张某某涉嫌受贿案,作为监委侦察督办案件,尹艳华律师经过依法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从轻判处。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期,她从证据出发最终争取到有期徒刑七年的判决结果。这些案件体现了她在不同类型的重大刑事案件中,都能坚守法律原则,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综合能力与理念
尹艳华律师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处理中,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她不唯权、不唯上,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在刑事辩护中,为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在婚姻家事纠纷中,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和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大量当事人争取到撤案、存疑不起诉、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取保候审、从轻减轻处罚、缓刑等理想结果,收获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认可,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