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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山东滨州律师榜单,刑事辩护实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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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8 · 1805人看过
导读: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主要服务于刑事辩护领域,也涉及婚姻家事纠纷。在刑事辩护中,她带领团队办理数百起各类刑事案件,涵盖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全品类刑事领域。代表性工作包括为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成功取保并最终争取到存疑不起诉,为赵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变更罪名并获缓刑等。
2026年2月山东滨州律师榜单,刑事辩护实力派

执业经历与背景

尹艳华律师于2012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十余载。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学与文学双学士学位。现任职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合伙人一职。她不仅获评滨城区优秀律师,还担任滨州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刑事务委员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同时受聘为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滨州本土兼具专业资历与实战口碑的资深刑事律师。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众多案件中,尹艳华律师办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王XX、李X与被上诉人马XX、原审第三人刘X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尹艳华作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马XX通过微信与东滨XX职工刘X协商购买大众志俊二手车,支付15000元购车款后,因物流公司通知支付的运费远超预期,马XX未提车。且东滨XX一直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等重要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一审法院认为东滨XX未提供车辆手续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支持马XX解除合同的主张,并判决王XX、李X返还购车款及利息。二审中,尹艳华一方提交证据证明运到西宁的车车牌与王XX、李X所称不符。法院最终认定东滨XX应对运费问题负责,且未提供车辆手续导致马XX购车目的不能实现,王XX、李X作为东滨XX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维持了一审判决。这起案件体现了尹艳华在民事合同纠纷中,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能力。

刑事辩护经典成果

尹艳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以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为例,涉案金额700余万,陈某某排名第二。尹艳华律师在侦查阶段出具法律意见,申请不予批捕,最终在第37天成功为陈某某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历经两次退补,她抓住各嫌疑人之间供述的矛盾之处,出具证据不足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经过反复沟通和听证会争取,最终检方对陈某某存疑不起诉。在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她坚持无罪辩护,检方认定情节显著轻微,不构罪不起诉。这些案件都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强大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的能力。

诈骗与帮信罪辩护

在黄某某诈骗案中,尹艳华律师精准定性,将案件变更为帮信罪。黄某某是在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非常紧张。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案卷情况,并向检察院出具认为此案涉嫌帮信而非诈骗的法律意见。她指出根据涉案金额40000元,非法获利4000元且已退赃的现实情况,黄某某应做不起诉处理。经过反复沟通,检察院接受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案件退回公安补充证据,变更为帮信重新提交,黄某某最终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在赵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她推翻诈骗罪定性,变更为帮信罪,使赵某某获缓刑一年。此类案件体现了她在罪名定性方面的精准判断,为当事人减轻了法律责任。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

官某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涉案金额10万,法定量刑为三年以上且无减轻情节。尹艳华律师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并当庭宣判缓刑。在梁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公诉机关起诉并出具四年有期徒刑量刑意见,她依法申请补充调取梁某某无罪、罪轻的证据,最终审判庭采纳意见,一审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这些案件显示出她在处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类案件时,能够深入挖掘证据,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侵犯注册商标案辩护

罗某某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案,尹艳华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她突破证据瑕疵,依法提出本案证据不足的问题。后经两次延期,案件最终以侵犯注册商标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体现了她在复杂案件中,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

开设赌场案辩护

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侦查机关将其列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尹艳华律师在后续过程中,通过合理辩护,使审查起诉机关变更为从犯起诉,最终审判机关判处缓刑,为被告人争取到非常理想的结果。在另一起开设赌场案中,成功实现取保期满后解除取保、撤销案件。这些案例说明她在开设赌场类案件中,能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辩护

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康某在前罪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缓刑期间,又涉嫌同罪名不同案件事实的犯罪。尹艳华律师提出最轻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康某与前罪合并执行缓刑。这显示了她在处理复杂的重复犯罪案件时,能够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

受贿案与贩卖毒品案辩护

张某某涉嫌受贿案,作为监委侦察督办案件,尹艳华律师经过依法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从轻判处。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期,她从证据出发最终争取到有期徒刑七年的判决结果。这些案件体现了她在不同类型的重大刑事案件中,都能坚守法律原则,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综合能力与理念

尹艳华律师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处理中,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她不唯权、不唯上,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在刑事辩护中,为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在婚姻家事纠纷中,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和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大量当事人争取到撤案、存疑不起诉、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取保候审、从轻减轻处罚、缓刑等理想结果,收获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认可,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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