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区分遗嘱和遗产继承协议
遗嘱是遗嘱人单方作出的在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体现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遗嘱无需继承人同意,内容可涉及财产分配、事务安排等。立遗嘱人可按自己意愿变更或撤销遗嘱。
遗产继承协议是多个继承人就遗产分配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需各继承人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协议一旦签订,对各方具有约束力,非经法定事由或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简单说,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意思表示;遗产继承协议是继承人之间的合意,是多方协商的结果。
二、遗嘱与遗产继承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界定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形式有自书、代书、打印等,需符合法定形式才有效。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
遗产继承协议是多个继承人就遗产分配达成的双方法律行为或多方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只要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即有效。
当遗嘱与遗产继承协议内容冲突时,若协议合法有效且经全体继承人认可,一般按协议处理;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或部分继承人不认可协议,遗嘱效力优先。但遗嘱若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谁优先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故从立法目的、公平原则等方面考量,赋予遗赠扶养协议更高法律效力,保障扶养人权益,也体现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尊重。
当我们探讨如何区分遗嘱和遗产继承协议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遗嘱和遗产继承协议在变更和撤销方面就存在差异。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而遗产继承协议一经签订,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一般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另外,若遗嘱和遗产继承协议内容发生冲突,该如何处理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如果您对遗嘱和遗产继承协议的更多细节,如变更撤销程序、冲突解决办法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家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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