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是否能拿房产来抵押
民间借贷中可以以房产作为抵押物,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必要程序,具体如下:
一、抵押生效的核心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400条、第402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
1.有权处分:抵押人须为房产所有权人(或经共有人书面同意),且房产无权属争议、未被查封/扣押/监管。
2.书面合同:需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抵押房产信息、借款金额、期限、抵押权实现方式等内容。
3.登记生效:抵押权自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仅签订合同未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
二、禁止抵押的房产类型
以下房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房产;
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房产;
公益目的房产(如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公益设施);
小产权房(无合法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办理抵押登记);
已出售但未过户且买受人已实际占有使用的房产(需经买受人同意)。
三、抵押权的实现
若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抵押权:
1.与抵押人协商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房产;
2.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请求拍卖房产并优先受偿(需证明抵押权已登记)。
结论:民间借贷可用房产抵押,但需确保房产合法可处分、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否则抵押权不成立。建议办理登记前核查房产权属及状态,避免风险。
二、民间借贷是否一定要有借条
民间借贷不一定要有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但并非认定借贷关系的唯一凭证。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没有借条,只要有其他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借贷关系依然可被认定。比如转账记录能证明款项交付,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这些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样可证实借贷关系。
不过,借条具有重要作用,它能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减少纠纷发生。若无借条,可能在证明借贷关系及相关细节时面临困难。所以,为保障权益,民间借贷中最好签订借条。
三、民间借贷是否存在起诉时效
民间借贷存在起诉时效,一般为三年,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若借贷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所以债权人要及时行使权利,避免错过时效。
在探讨民间借贷是否能拿房产来抵押时,除了明确这种抵押的可行性,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其一,办理房产抵押需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可能影响抵押权的设立。其二,若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实现抵押权处置房产时,要遵循法定程序。若你在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的合同签订、登记流程、抵押权实现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整个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环节有更多想了解的内容,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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