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类罪犯不得适用减刑的情形
以下几类罪犯一般不得适用减刑: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因其刑罚本身较轻,通常不涉及减刑问题。
3.被判处附加刑的罪犯,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一般不适用减刑。
但需注意,法律规定并非绝对,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法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罪犯仍可能获得减刑机会。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二、哪些罪犯情形下绝对不能适用减刑
根据《刑法》规定,对两种罪犯情形绝对不能适用减刑。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规定予以减刑,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减,但除此之外,一般缓刑罪犯不能减刑;二是对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此外,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经最高法核准执行死刑的,也不存在后续减刑情况。
三、还有哪些犯罪情节导致罪犯绝对不可减刑
依据《刑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不过,这并非绝对不可减刑。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存在绝对不可减刑的犯罪情节。但在司法实践中,罪犯有严重违反监规、抗拒改造等行为,可能影响减刑。此外,若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也会对减刑产生不利影响。
在探讨哪类罪犯不得适用减刑的情形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此外,对于贪污贿赂犯罪中的一些情节严重的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减刑条件的把控也更为严格。若你对不同类型罪犯的减刑限制、不得减刑情形的具体认定标准等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指导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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