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前买的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男方婚前自己出资买了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房子仍是男方个人财产。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结婚前买的股票婚后收益要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婚前购买的股票本金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收益需分两类处理:
1.自然增值:若婚后未对股票进行主动操作(如买卖、资金调度、策略调整等),仅因市场行情波动导致股价上涨,此增值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投资收益:若婚后对股票实施了积极经营行为(如频繁交易、仓位管理等),则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原则分割(通常均等,兼顾贡献度)。
核心区分标准为是否存在“主动管理行为”。若夫妻双方对收益归属另有书面约定,优先适用约定。
(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6条)
三、结婚前买的东西夫妻离婚买的东西可以要回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购买物品的归属及离婚时能否要回,需分情况认定:
1.婚前个人财产的返还
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动产(如家具、家电、首饰)或不动产(房屋、车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该财产归原所有人所有,若被对方占有,可主张返还(需举证财产权属及对方占有事实)。
2.婚前赠与物品的处理
若婚前购买物品系赠与对方(如定情信物、首饰等),且已完成交付,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生效,除非存在《民法典》第663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否则无权要求返还。若赠与附条件(如以结婚为条件)但未成就(如未结婚),可撤销赠与;但已结婚的,条件成就,赠与不可撤销。
3.特殊情形
婚前购买物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如家具),虽属个人财产,但需举证购买时间及资金来源,离婚时可要求返还实物或折价补偿(若物品已消耗)。
结论:婚前个人财产可主张返还;婚前赠与物品一般不可要回(法定撤销除外)。建议结合物品类型、权属凭证及赠与事实具体分析。
当探讨结婚前买的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常规判断,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生活中,房产的归属判定可能会因各种复杂情况而有所不同。若你对婚前房产归属及相关财产分割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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