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中一起买房子产权归谁
婚姻中一起买房,产权归属需分情况确定。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且无特别约定,即使房产证仅登记一方名字,该房产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房屋享有平等处理权。
若双方按份出资买房,可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并在房产证上登记按份共有。
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该子女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若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了房产归属,如归一方所有或按特定比例分配等,应按约定处理。
二、婚姻中购房后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中购房,离婚时房产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为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判房产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首付方对另一方补偿。
若为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
若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婚姻购房登记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购房登记一方名下,离婚时分割方式需分情况:一是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自身名下,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二是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自身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通常判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三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虽登记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若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当探讨婚姻中一起买房子产权归谁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婚后共同买房,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该交易是否有效呢?一般来说,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另外,若离婚时涉及共同房产分割,可能会因双方贡献程度不同而有不同的分割比例。如果您对婚姻中房屋产权归属、房屋处置有效性或分割等问题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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