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案件中受理费到底由谁来负担
继承案件中受理费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若达成调解协议,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实践中,在起诉时原告通常需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后,法院会在裁判文书中明确诉讼费用的负担方。若一方多预交了费用,可在执行裁判时进行结算。
二、继承案件中判决份额该如何确定
继承案件判决份额确定规则如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确定份额,遗嘱指定给谁、给多少就依此分配。
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若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适当分给他们遗产。
三、继承案件中举证责任该怎么分配
继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需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要证明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主张法定继承的一方,要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存在法定的亲属关系,如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对遗产范围有争议时,提出存在某项遗产的一方应举证证明该遗产的存在及权属。若对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有争议,主张他人丧失继承权的一方,需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此外,对遗产份额分配有争议,提出特殊分配要求的一方,如主张多分或不分,需证明存在应当多分或不分的事实依据。
当探讨继承案件中受理费到底由谁来负担时,除了明确受理费的负担主体,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继承案件受理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它通常根据遗产金额按一定比例来收取。另外,若在诉讼过程中,部分继承人撤诉,这对受理费的负担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继承案件中与受理费密切相关的要点。如果你对继承案件受理费的计算、特殊情况的负担等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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