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共同债务该谁来还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总之,夫妻共同债务通常需夫妻共同担责,具体偿还方式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定。
二、夫妻共同债务咋举证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问题,需结合《民法典》第10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分情形明确举证责任与证据类型:
一、共意债务:债权人举证“共同意思表示”
若债务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如书面确认、微信/短信追认),或债务形成时双方均参与协商,则债权人需提交:
共同签字的借条/合同;
配偶追认的书面文件、聊天记录、通话录音;
债务协商时的证人证言等,即可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债务:推定共同,配偶反证除外
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如房贷、子女学费、日常消费),推定为共同债务。若配偶主张非共同债务,需举证:
债务未用于家庭(如流水显示用于个人挥霍、赌博);
双方已约定财产分别所有且债权人知情等。
三、超出日常债务:债权人举证“共同用途”
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开支的债务(如大额投资、经营借款),债权人需举证:
款项用于共同生活(如流水显示用于家庭装修、旅游);
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如配偶参与经营的合同、分红记录、共同签字的经营文件);
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如经营收入转入家庭账户)。
核心逻辑:债权人需围绕“共意、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三要素举证;配偶抗辩需针对性推翻上述关联。证据形式包括书面文件、银行流水、经营记录、电子通讯记录、证人证言等。
(注: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细节调整举证策略,建议持证据咨询专业律师细化方案。)
三、夫妻共同债务被起诉怎样处理
首先应积极应诉,避免缺席判决丧失抗辩权。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1.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签字、事后追认);2.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需要但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
若对债务性质有异议,需举证证明非共同债务:如债务系一方个人挥霍、赌博等违法活动产生,或未用于家庭生活/经营。债权人主张超出日常需要的债务为共同债务时,需承担举证责任。
若确属共同债务,可协商还款方案;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后,内部可依离婚协议或生效判决确定的比例追偿。同时需关注诉讼时效、管辖权等程序问题,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维护合法权益。
(注:以上基于现行法律规定,具体需结合案件证据分析。)
在探讨夫妻共同债务该谁来还时,除了明确还款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是怎样的,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这直接关系到还款责任的界定。另外,若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已确定的共同债务,后续的偿还方式和比例又该如何确定。这些与夫妻共同债务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可能会让你在实际生活中感到迷茫。如果你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离婚后的偿还安排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