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医院是什么诉讼程序
告医院一般适用民事诉讼程序。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证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及自身受损害的事实。
接着,撰写民事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和事实理由。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通常是医院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会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之后进入审理阶段,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开庭时,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告医院在民事诉讼中有何特殊程序
告医院的民事诉讼,部分流程有特殊规定。首先是举证责任,《民法典》实施后,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但医院隐匿、拒绝提供病历等情况,实行过错推定,医院自证无过错。其次,医疗事故鉴定可依当事人申请,由双方协商医学会进行;协商不成,法院指定。若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有过错,仍要担责。再者,赔偿范围除常见人身损害赔偿,还涉及医疗费用、后续治疗等费用。且患者在起诉时,需及时收集、封存病历资料等关键证据,以便维权。
三、告医院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有啥特殊要求
在告医院的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有以下特殊要求:
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住院志等客观性病历资料。主观性病历资料应在医患双方在场时封存和启封。
医疗事故鉴定:可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鉴定结论是重要证据,需关注鉴定机构资质、程序合法性。
实物证据:疑似输液、输血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由医疗机构保管。
证人证言:医疗过程的见证人员的证言有证明作用,证人应能正确表达意志并出庭作证。
收集证据要及时、合法,确保证据真实、完整、关联,必要时可申请证据保全。
当我们了解告医院是什么诉讼程序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告医院的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像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另外,医疗损害鉴定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您在告医院的过程中,对证据收集的具体方法、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等还有疑问,或者对整个诉讼程序仍有不清晰的地方,不要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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