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以后就不用还钱吗
破产并不意味着不用还钱。企业破产时,需依据法定程序清偿债务。首先要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
债务清偿有先后顺序,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等,再是欠缴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若企业资产足以覆盖全部债务,会全额偿还;若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按比例对普通债权进行分配,未清偿部分不再偿还。
个人破产在我国部分地区试点,同样要在豁免债务前经历债务清理和偿还过程,有欺诈等行为不能免责。所以,破产后不是不用还钱,而是按法定规则和程序处理债务。
二、破产后债权人权益如何通过法律保障
在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就债务人存在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个别清偿行为,债权人可依《企业破产法》申请法院撤销,以追回财产用于清偿债务。债权人可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若对管理人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按照法定清偿顺序获得清偿,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社保税费、普通债权。
三、破产时债权人行使抵销权有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破产时债权人行使抵销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且该债权债务均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这是抵销权行使的基础,如果债权或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产生,一般不能抵销。二是债权人应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公告前行使抵销权,经过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后,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三是抵销权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若行使抵销权导致其他债权人受偿比例降低等不利后果,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法律禁止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抵销,防止恶意抵销损害全体债权人权益。
当我们探讨“破产以后就不用还钱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了解。破产后并非简单的不用还钱,在破产清算中,会按照一定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而且,若存在恶意破产逃避债务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仍需承担还款责任。此外,个人破产在信用记录等方面也会产生影响。如果你对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恶意破产的界定以及个人信用影响等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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