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与难点剖析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对已离职员工李XX提出高额索赔,包括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以及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和手机维修费合计3907.55元。难点在于,用人单位索赔金额巨大,但证据基础薄弱,索赔主张缺乏坚实支撑,对于劳动者而言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压力。
对“竞业行为”指控的抗辩
李佳莹律师通过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发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并未签订任何竞业限制协议。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业余时间或通过合法方式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冲突的劳动或投资,只要未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定忠诚义务,其行为并不违法。申请人将关联公司的存在简单等同于“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经济损失”,缺乏法律依据。李佳莹律师在仲裁庭审中清晰阐述这一要点,有力反驳了申请人的“竞业行为”指控。
击破“重大损失”主张
申请人提供的用以证明损失的“证据”仅是一份无法与原件核对、签章和签名均不清晰的《服务合同》复印件。该合同无法证明与李XX或其关联公司直接相关,更无法表明合同的签署、履行或终止与李XX在申请人处的工作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李佳莹律师强调,客户关系变动和商业合同履约情况受市场、服务质量等多种因素影响,属于正常商业风险。申请人将“预期收入”损失完全归咎于前员工,是转嫁自身经营风险的不当行为。通过这样的分析,成功击破了申请人的“重大损失”主张。
明确财产损失责任范围
对于手机维修费,李XX认可手机屏幕损坏的事实并愿意承担合理维修责任。但申请人单方提出的配件清单及高额损失,缺乏事实依据。李佳莹律师指出,申请人无法证明已将所列配件实际交付给李XX,也不能证明配件的实际价值和损坏情况。这使得仲裁庭对申请人的配件损失请求不予支持,仅支持合理的手机维修费用。
案件结果与意义
最终,仲裁庭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申请人的高额索赔请求,仅支持了100元的手机维修费。该案件成功化解了劳动者的巨大法律风险和经济压力,充分展现了李佳莹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应对企业滥用诉权、不当追索时,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证据规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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