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停运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啥
《民法典》未明确停运损失费赔偿标准,一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交通事故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侵权人应赔偿。
赔偿标准通常以停运期间实际损失计算。停运时间需合理确定,可参考维修机构出具的进出厂日期证明、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时间等。损失数额,能提供实际收入证明的,按实际收入;无法提供,可参照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或同类型车辆运营收入确定。比如出租车行业有行业协会统计数据,可作参考。
二、民法典中停运损失赔偿举证要求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主张停运损失赔偿,举证要求如下:
停运事实:需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处于停运状态,如维修厂出具的维修证明、交管部门的扣车证明等,以证实车辆无法正常运营。
损失因果关系:要证明停运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联系,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表明因对方侵权致使车辆无法运营。
停运时间:提供准确的停运时长证据,如维修记录、运输合同延误证明等,确定停运的起止时间。
损失数额:可通过提供运营合同、收入流水、成本支出凭证等,证明正常运营期间的收入及合理成本,进而计算出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三、民法典停运损失赔偿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民法典下停运损失赔偿举证责任通常这样分配。主张停运损失赔偿的一方为原告,原告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要证明存在合法运营活动,如提供营运许可证;证明车辆因侵权等法定原因而停运,提供维修记录、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还需举证停运损失具体数额,可通过运营台账、收入流水统计损失金额,或参考同行业标准确定。被告若对原告主张有异议,要对反驳观点举证,如证明原告不存在合法运营、停运是自身原因所致等。双方都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完成各自举证责任,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当我们探讨民法典中停运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啥时,除了明确赔偿标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停运损失的计算期限如何确定,是从事故发生时到车辆修复完成,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另外,停运损失的举证也是关键,需要提供哪些有效证据来证明实际的停运损失。这些问题对于准确获得停运损失费赔偿至关重要。如果您在停运损失费赔偿方面还有疑问,比如对标准的具体应用、计算期限的界定、举证的要点等问题不清楚,别错过解决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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