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子在公安局多长时间转交检察院
一般情况下,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在7日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公安局的案子超期未交检察院合法吗
公安局办理刑事案件超期未交检察院,通常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若超期未移送且无正当理由,违反法定程序。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也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法律监督职责,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纠正。
三、公安局超期未将案子交检察院是否违法
公安局超期未将案子交检察院,一般是违法的。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能还有再次延长的情况。
若侦查机关未按规定期限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也可向该公安局的上级机关或同级检察院申诉或控告,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当我们探讨案子在公安局多长时间转交检察院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案子比较复杂,需要补充侦查,那么时间可能会延长,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限内,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这些情况都会影响案子从公安局转交到检察院的时间。要是你对案子的侦查期限、补充侦查的具体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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