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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认定证据的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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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638人看过
导读:检察院认定证据遵循法定原则和方法。在客观性上,审查证据是否为客观事实,如书证是否原始、有无伪造篡改;关联性方面,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及程度,采用有实质联系的证据;合法性上,审查收集程序,严禁非法取证。还综合全案证据审查判断,排除矛盾,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判断证明力以认定事实。
检察院认定证据的方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认定证据的方式是怎样的

检察院认定证据遵循法定原则和方法。

在客观性方面,检察院会审查证据是否为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主观臆测。比如书证是否为原始材料,有无伪造篡改可能。

关联性上,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及关联程度。只有与案件有实质联系的证据才会被采用,像在盗窃案中,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与案件紧密相关。

合法性上,严格审查证据收集程序是否合法。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如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检察院还会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对各种证据进行比较、印证,排除证据间的矛盾。若不同证人证言存在冲突,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此外,会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证明力进行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二、检察院认定诈骗的标准是什么

检察院认定诈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主观方面:行为人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其主观上有意图通过欺骗手段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客观行为: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方法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标准。

检察院会综合全案证据,从主客观等方面审查是否符合诈骗罪构成,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三、检察院认定诈骗具体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检察院认定诈骗罪的核心标准围绕构成要件和数额门槛展开,具体如下: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

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

被害人因欺骗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认识处分财物;

行为人实际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损失。

3.主观方面: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4.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数额及情节标准

检察院认定诈骗需满足数额较大:

一般地区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

若诈骗救灾、医疗款物、多次诈骗等情节严重情形,即使数额未达起点,也可能认定为犯罪

三、关键审查要点

检察院重点核查:

1.欺骗行为与财物处分的因果关系;

2.非法占有目的的客观证据;

3.数额计算的真实性。

综上,检察院认定诈骗需同时满足“欺骗行为+错误处分+非法占有+数额达标”,缺一不可。若数额未达标准或缺乏非法占有目的,可能不认定为诈骗罪。

在了解检察院认定证据的方式是怎样的之后,我们还需知道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证据被检察院认定后,其后续的效力如何,是否会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以及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被认定证据的作用程度有何差异。另外,若当事人对检察院认定证据的结果有异议,该通过什么途径来进行申诉和救济。这些问题都与检察院认定证据紧密相关。如果你对检察院认定证据的后续影响、申诉途径等还有疑问,想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解答,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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