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犯罪构成属于不予减刑情形
依据我国法律,对某些特定犯罪罪犯的减刑存在限制。首先,贪污贿赂犯罪中,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在其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其次,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罪犯,且犯罪分子是累犯的,不得假释,减刑也会严格控制。另外,对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确保刑罚的威慑力和惩罚性。
二、哪些犯罪情形是法律规定的不得假释情况
依据《刑法》规定,以下两类犯罪情形不得假释:一是累犯不得假释,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也属累犯。二是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些暴力性犯罪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三、法律规定哪些犯罪类型不能申请缓刑呢
依据《刑法》,以下犯罪类型通常不能申请缓刑:一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大,不适用缓刑;二是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更重刑罚的罪犯,缓刑一般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三是暴力性犯罪中情节严重的,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若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也难适用缓刑;四是经济犯罪中涉案金额巨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不符合缓刑条件。不过,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判定。
在探讨哪些犯罪构成属于不予减刑情形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比如,若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不仅可能面临新的刑事处罚,新罪的出现也可能影响原本的减刑考量。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暴力犯罪且主观恶性极大、无悔改表现的罪犯,即便不在法定的不予减刑情形内,司法机关也可能严格控制其减刑。如果你对不予减刑情形的具体认定、服刑期间新罪的法律后果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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