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接实行犯能否构成共同犯罪
间接实行犯,又称间接正犯,通常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存在特殊情况。
一般情况下,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作为工具来实施犯罪行为之人,被利用者往往因无责任能力、不知情等,不构成犯罪,此时间接正犯单独对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共同犯罪。比如成年人教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成年人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未成年人不构成犯罪。
不过,若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之间存在部分重合的犯罪故意和行为,在重合范围内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例如,甲利用乙实施伤害行为,乙超出甲的授意实施了杀人行为,甲与乙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甲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间接正犯,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间接实行犯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有哪些
间接实行犯即间接正犯,通常不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但在以下情形中,间接正犯与他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1.被利用者无刑事责任能力,如利用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精神病人犯罪,利用者构成间接正犯,被利用者无犯罪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
2.被利用者不知情,利用者通过欺骗等手段使被利用者实施危害行为,被利用者缺乏犯罪故意,利用者是间接正犯,二者不构成共犯。
3.被利用者过失行为,利用者故意利用他人过失行为实现犯罪目的,被利用者无共同故意,不成立共同犯罪。
三、间接实行犯构成共同犯罪需满足何种法律条件
间接实行犯即间接正犯,一般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利用有故意的工具时可能构成。构成共同犯罪需满足:一是主体要件,各行为人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若利用未达年龄或无能力者则不属共同犯罪。二是主观要件,各行为人要有共同犯罪故意,不仅认识到自己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也认识到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及会产生共同危害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三是客观要件,各行为人要有共同犯罪行为,行为相互联系、配合,指向同一犯罪目标,对犯罪结果发生都起作用。
在探讨间接实行犯能否构成共同犯罪之余,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间接实行犯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区别,二者虽有相似之处,但教唆犯主要是引起他人犯罪意图,而间接实行犯是利用他人作为工具来实施犯罪。另外,间接实行犯构成共同犯罪时,各行为人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这也是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若你对间接实行犯构成共同犯罪的更多细节,如证据认定、量刑影响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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