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赠送的房子其归属是哪一方
关于婚前赠送房屋的归属问题,需结合赠与主体、产权登记及赠与是否完成等情形,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
一、一方父母婚前赠与子女的房屋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第1款,若一方父母婚前全额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个人赠与,该房屋属于赠与人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一方婚前赠与另一方的房屋
1.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行为已完成,房屋产权归受赠方个人所有(婚前个人财产);
2.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任意撤销赠与(除非赠与合同经公证,或具有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性质),此时房屋仍属赠与人个人财产。
核心要点
婚前赠与房屋的归属关键在于产权是否转移及赠与对象是否明确。若赠与已完成(过户)且指向特定个人,即属受赠方婚前个人财产;未过户的赠与存在撤销风险。
建议涉及婚前房屋赠与时,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及时办理产权登记,避免后续权属争议。
二、婚前赠送的金条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婚前赠送的金条一般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完成,财产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婚前赠送金条,若赠与人明确表示是给予一方的,应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范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金条的所有权仍归受赠方,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将该金条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通常情况下婚前赠送的金条属于受赠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婚前赠送的房子究竟归属哪一方
婚前赠送房子的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赠与人明确表示房子仅赠与一方且完成过户登记,该房子属受赠方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赠送时未明确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婚后才办理过户且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子虽赠送但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房子仍归赠与人。此外,若存在附条件赠与,受赠方未满足条件,赠与人也可撤销赠与。
在探讨婚前赠送的房子其归属是哪一方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若赠送的房子有贷款未还清,后续还贷责任归属以及增值部分的分配就成了关键。另外,若赠送方在赠送后反悔,能否撤销赠与也备受关注。不同情况的法律判定有所不同,这其中涉及诸多复杂的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如果你对婚前赠送房子的归属、后续还贷权益划分、赠与撤销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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