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N加1不能超过12个月吗
“N+1”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一种常见方式。其中“N”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而“+1”是指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在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关于“N+1”是否不能超过12个月,法律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不存在月工资高于上述标准三倍的情况,则没有12个月的限制。
二、N加1的赔偿期限受12个月限制吗
“N+1”赔偿中,“N”指经济补偿,“1”指代通知金。经济补偿“N”受12个月限制。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而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不受12个月限制。所以,“N+1”赔偿里“N”部分在特定高工资情形下受12个月限制,“1”不受此限制。
三、N加1赔偿超出12个月限制咋办
“N+1赔偿”,“N”指经济补偿,“1”是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若遇到超出12个月上限情况,一般来说按上限规定支付。不过若月工资未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不受12个月限制,可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需关注是否满足超12个月上限条件,结合工资情况与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合法赔偿数额。
当探讨“N加1不能超过12个月吗”这个问题时,除了这个核心疑问,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经济补偿计算基数的确定。经济补偿的“N”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而“N加1”中的“1”是代通知金。那么在计算“N”的工作年限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就涉及到工资基数是按照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等问题。另外,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N加1”的计算又该如何调整呢?若你对这些关于“N加1”的拓展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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