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男方能不能把三金要回来
离婚时男方能否要回三金需视情况而定。若三金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女方,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附条件赠与,以结婚为目的,通常无需返还。
若存在以下情形,男方主张返还三金,法院可能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实务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结婚时间长短、双方过错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二、离婚时男方名下房屋该怎么分
离婚时男方名下房屋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房屋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属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若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男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男方应给予女方补偿。
若房屋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也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贡献等因素。若房屋是男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对男方个人赠与,属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三、离婚时男方每月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离婚时男方给付孩子抚养费数额,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此外,随孩子实际需求、物价水平等变化,可适当增加抚养费。
在探讨离婚时男方能不能把三金要回来的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情况。一般来说,若三金被认定为彩礼,在特定情形下男方是有权要求返还的。但如果三金是在婚后购买且用于女方日常佩戴等,则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若涉及三金的来源、购买时间等细节不同,处理方式也有差异。若你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三金的归属以及其他类似财物的处理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应对策略,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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