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没遗嘱应该怎样分财产
死亡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分割财产。
首先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死亡无遗嘱孙子女能否参与分财产
一般情况下,死亡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孙子女不在法定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通常不能直接参与分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即孙子女)可代位继承,此时孙子女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另外,若孙子女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也可适当分得遗产。所以,无遗嘱时孙子女一般不能直接分财产,但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或尽较多扶养义务的除外。
三、无遗嘱死亡外孙子女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外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无遗嘱死亡时,外孙子女通常无财产继承权。
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一是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其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是转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且未放弃继承的,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若该继承人是外孙子女的父或母,外孙子女作为转继承人也能获得相应财产。
当谈到死亡没遗嘱应该怎样分财产时,除了法定继承这种基本方式外,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如果存在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若你在处理此类财产分配问题时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细节和法律规定,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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