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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下建设单位能够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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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1 · 1290人看过
导读:依据《民法典》等法律,建设单位在常见情形下可解除合同:承包人明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如无故停工拒复工;约定期限未完工,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完工影响进度;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致无法验收;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解除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对方,造成损失可依法索赔。
哪些条件下建设单位能够解除合同

一、哪些条件下建设单位能够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建设单位在以下常见条件下可解除合同: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例如施工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施工且拒绝复工。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完工,且经建设单位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3.承包人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导致工程无法通过验收。

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对方,若因解除合同造成损失,可依法要求赔偿

二、哪些条件下夫妻共同财产继承能多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中“多分”的核心在于遗产部分的分配规则,具体条件如下:

一、先明确共同财产的分割基础

夫妻一方去世后,共同财产需先分割:一半直接归在世配偶(个人财产),剩余一半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入继承程序(遗嘱优先,无遗嘱则法定继承)。

二、遗产部分多分的法定情形(针对剩余一半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法定继承中,在世配偶可多分遗产的情形包括:

1.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若在世配偶对去世方长期承担主要照顾责任(如经济支持、生活照料),或始终与其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2.协商一致:所有继承人(如子女、父母等)协商同意在世配偶多分遗产的,按约定执行。

3.遗嘱指定:若去世方留有有效遗嘱,明确在世配偶多分其遗产份额(即共同财产分割后的一半),则优先按遗嘱执行。

三、注意事项

“多分”仅针对遗产部分(共同财产的一半),而非整个共同财产。在世配偶已天然获得共同财产的50%,符合上述条件时,可在剩余50%的遗产中再多分份额。

结论: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中,在世配偶多分的关键是对遗产部分(共同财产一半)满足“尽主要扶养义务/共同生活”“遗嘱指定”或“继承人协商”等条件。

(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127条、第1130条)

三、哪些条件下入户盗窃会被认定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入户盗窃构成盗窃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入户"的认定

需同时具备家庭生活功能与相对隔离性两个特征:

1.家庭生活功能:供他人日常家庭生活使用(如住宅、封闭院落、牧民帐篷、渔民家庭生活用渔船等);

2.相对隔离性:与外界相对独立,排除商店、办公室等非家庭生活场所。

二、入户目的具有非法性

需以实施盗窃、抢劫犯罪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若合法进入(如受邀到访)后临时起意盗窃,仅构成普通盗窃(需数额较大才定罪),不认定为入户盗窃。

三、实施了盗窃行为

入户盗窃为行为犯,无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只要进入户内并着手实施盗窃行为(无论是否窃得财物),即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情形);若未窃得财物,可能认定为未遂,但仍需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入户盗窃即被认定为有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当讨论哪些条件下建设单位能够解除合同的时候,其实还有一些相关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后,已完成工程的款项结算问题,这涉及到已投入成本的核算与支付。另外,对于施工方已采购但未使用的建筑材料损失承担,也常常会引发纠纷。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对于双方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如果你对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后的款项结算、材料损失承担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想要进一步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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