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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征地补偿协议必须履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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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0 · 1198人看过
导读:一般而言,签了征地补偿协议必须履行。依据《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全面履约,征地补偿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若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协议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欺诈、胁迫订立,或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则可能可撤销或无效,无需履行。
签了征地补偿协议必须履行吗

一、签了征地补偿协议必须履行吗

一般情况下,签了征地补偿协议必须履行。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征地补偿协议属于合同范畴,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若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违约责任。不过,若协议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协议,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若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可能无效,无需履行。

二、不履行征地补偿协议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履行征地补偿协议会承担法律责任。从协议性质看,征地补偿协议属民事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应全面履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构成违约。

对于政府不履行,被征收方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并可主张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若是被征收方不履行,政府可先催告,催告后仍不履行的,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履行协议损害对方合法权益,需按照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是否需担法律责任

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需承担法律责任。拆迁安置协议属民事合同,依《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义务。

若拆迁人不履行,被拆迁人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如交付安置房、支付补偿款等;还可主张赔偿损失,涵盖因迟延交付造成的租金损失等。若被拆迁人不履行,拆迁人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要求其配合搬迁,造成损失的也能要求赔偿。若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对方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当探讨签了征地补偿协议必须履行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协议本身的履行要求,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关注。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而且在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协议的履行方式和时间。如果你对征地补偿协议履行中的违约责任、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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