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中数罪不并罚的情况包括哪些情形
刑法中数罪不并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质的一罪:
想象竞合犯: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从一重罪处罚,如开一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择一重罪论处。
结果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发生加重结果,刑法加重法定刑,不数罪并罚,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2.法定的一罪:
结合犯:原本独立的数罪,依据法律结合成一罪,按结合后的罪名处罚。
集合犯: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行为,不数罪并罚,如非法行医罪,多次非法行医按一罪处理。
3.处断的一罪:
连续犯:基于同一或概括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按一罪从重处罚。
牵连犯:犯罪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一般从一重罪处罚。
吸收犯: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行为,一个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以吸收行为定罪。
二、刑法里数罪可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中数罪并罚时不存在从轻处罚的情形,但有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不过,若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当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此外,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先减去已执行的刑期,再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规定决定执行刑罚。
三、刑法中数罪并罚可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啥
刑法中数罪并罚本身不是减轻处罚情形,但存在一些可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一是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原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虽刑法修正案八删去该条款,但实践中仍可从宽。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四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免予刑事处罚。
当探讨刑法中数罪不并罚的情况包括哪些情形时,除了上述已解答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连续犯情形下,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通常按一罪处理而非数罪并罚。还有牵连犯,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时,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实行数罪并罚。若你对这些犯罪形态的认定、法律适用界限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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