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式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式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1509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诈骗罪有四种行为方式:使用伪造的或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诈骗;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如过期、已注销或被盗用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擅自交易;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或期限透支,经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不还。实施这些行为且数额较大构成犯罪,有此类行为应及时咨询律师免担刑责。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式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式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四种。一是使用伪造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包括使用过期、已注销或被盗用的信用卡。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其信用卡进行交易。四是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实施上述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若有此类行为,应及时咨询律师,避免承担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法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法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即使用仿照真卡制作的假卡或通过虚假身份骗得的信用卡进行交易。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涵盖使用已超过有效期、已挂失等作废的信用卡。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其信用卡进行消费等操作,如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四是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实施上述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三、信用卡诈骗罪行认定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认定标准如下: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一般指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指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指五十万元以上。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即构成犯罪,将依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除了了解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式是什么,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它会依据诈骗的金额、犯罪情节等因素来判定,不同的情形量刑有所不同;还有若不小心陷入疑似信用卡诈骗的纠纷,该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在面对信用卡诈骗相关问题时可能会遇到的情况。信用卡使用在生活中十分普遍,若你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界定、量刑以及维权等有任何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