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该如何结算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结算应遵循以下规则。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已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承担修复义务,修复后质量合格的,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并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损失材料设备闲置损失等合理费用。已完成工程量的确定,当事人可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结算范围包括已完工程价款利息及损失赔偿金额。结算应依据民法典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要注意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需注意以下方面。首先,要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其应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仲裁机构,否则可能导致仲裁申请不被受理。其次,准备充分证据,建设工程纠纷证据繁杂,像合同文本、施工图纸、工程进度报告、验收记录等,证据需真实、合法且与争议相关。再者,选择合适仲裁员,熟悉建设工程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规定的仲裁员,能更好理解争议焦点并作出公正裁决。另外,严格遵循仲裁程序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仲裁申请、答辩书等文件,按时参加庭审。最后,尊重仲裁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即生效,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咋结算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的结算,需依具体情形而定。若因一方违约解除,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已完工程质量合格的,按约定结算;质量不合格但可修复的,修复后结算,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无法修复的,参照合同约定价款扣除相应不合格部分价值结算。若因不可抗力等解除,已完工程按实结算。结算时,通常要确定已完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对于已购材料、设备等费用,也应合理计入结算范围。同时,要审查合同中关于结算程序、期限等条款,确保结算合法合规进行。总之,准确核算工程量、依约计价,并遵循法定及约定程序,是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结算的关键要点。
当探讨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该如何结算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结算后若一方对结算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处理,通常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若仍无法解决,还能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来判定。另外,结算完成后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如何界定也很关键,即使合同解除,对于已完成部分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责任方仍需承担维修等责任。若你在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结算及相关后续问题上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具体的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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