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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既遂标准的价值取向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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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7 · 1263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既遂标准的价值取向体现法律保护法益和平衡各方利益的考量。一是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设盗窃罪保护财物,确立既遂标准精准界定财产权实质侵害时间,维护财产秩序。二是维护社会秩序,合理标准可规制盗窃行为,增强民众安全感。三是兼顾刑罚谦抑性与有效性,避免打击面过宽,确保有效惩治犯罪,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盗窃罪既遂标准的价值取向指什么

一、盗窃罪既遂标准的价值取向指什么

盗窃罪既遂标准的价值取向体现着法律在保护法益和平衡各方利益时的考量。 其价值取向之一是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设置盗窃罪旨在保护公私财物不被非法侵犯,既遂标准的确立就是为精准界定何时财产所有权受到实质侵害,进而给予犯罪刑事制裁,维护财产秩序稳定。 另一个价值取向是维护社会秩序。盗窃行为破坏社会的安定和信任,通过合理的既遂标准,可对盗窃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增强民众安全感,保障社会正常运转。 同时,价值取向还兼顾刑罚的谦抑性与有效性。既遂标准既要避免打击面过宽,又要确保能有效惩治犯罪,实现罪责刑相适应,使刑罚发挥应有的威慑和教育作用。

二、盗窃罪既遂和未遂判定标准是啥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判定,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多种观点,主流以“失控说”为主,兼顾“控制说”。 “失控说”认为,只要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就应认定盗窃既遂。比如,将他人财物从其住所、封闭场所转移至外界,使被害人难以掌控财物,即便行为人尚未实际控制,也构成既遂。 “控制说”主张,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时为既遂。如行为人将财物藏于自己可支配之处,能随意处置该财物,就达到既遂状态。 在实际判断时,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量财物性质、形状、盗窃方式及场所等因素,判断被害人是否已失去控制以及行为人是否已实际控制财物。

三、盗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什么

盗窃罪既遂,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一般指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数额、手段、退赃退赔等情节。例如,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多次盗窃即使数额不大也可能构成犯罪且加重处罚。若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处罚更重。

当探讨盗窃罪既遂标准的价值取向指什么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既遂后对于被盗财物的返还与赔偿问题。一旦盗窃罪既遂,犯罪嫌疑人不仅要面临法律制裁,还要对受害人进行被盗财物的返还,若财物损毁或无法返还,还需进行相应赔偿。还有,既遂后的量刑在不同价值取向下受哪些因素影响,如犯罪情节、财物价值等。要是你对盗窃罪既遂标准价值取向相关的赔偿、量刑等问题仍有不解,别错过获取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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