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合同欺诈诉讼期限是怎样的
合同欺诈诉讼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计算合同欺诈赔偿金额的方法是什么
合同欺诈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分两种情况。一是消费者合同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二是一般合同欺诈,受损方可要求欺诈方赔偿因欺诈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损失。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可按约定主张,但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三、计算合同欺诈诉讼期限是怎样的
关于合同欺诈的权利行使期限,需区分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与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两者法律性质及后果不同:
一、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
若主张撤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148条),适用除斥期间(形成权行使期限,不中止、中断、延长):
1.一般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民法典》第152条第1款);
2.最长保护期:自欺诈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绝对消灭(《民法典》第152条第2款)。
超过该期限,无法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二、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若不撤销合同,仅主张欺诈导致的损失赔偿(侵权或违约责任),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1.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3年(《民法典》第188条);
2.最长保护期: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实体权利仍存在(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限制)。
关键提示
撤销权与损害赔偿可同时主张(如撤销合同后要求赔偿信赖利益损失),但需分别满足各自期限要求;
实践中需结合具体诉求选择适用期限,建议在权利行使期限内及时主张,避免丧失救济机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152条、188条)
在探讨计算合同欺诈诉讼期限是怎样的之后,我们还要关注相关的重要信息。合同欺诈诉讼不仅存在期限规定,还涉及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情况。比如在诉讼期限内,若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要是你对合同欺诈诉讼期限的计算、中断中止的具体判定及适用法条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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