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后者像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其次是职工权益,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后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
二、企业破产清算需要所有员工提起申请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清算的申请主体并不要求所有员工共同提起,具体分析如下:
一、破产清算申请的法定主体
有权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主体包括三类:
1.债务人:企业自身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债权人:包括员工在内的债权人(如欠薪、欠缴社保的员工属于劳动债权债权人),可单独或共同申请;
3.清算组:企业解散后清算时,若发现资不抵债,清算组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员工作为债权人的申请规则
员工作为债权人之一,无需所有员工共同申请:
-员工只要对企业享有到期未清偿的债权(如欠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费用等),即可单独或部分员工共同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单个员工的债权金额即使较小,只要符合“债权合法到期、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条件,即有权提出申请;
-其他债权人(如供应商、银行)也可独立申请,无需员工参与。
结论
企业破产清算不需要所有员工提起申请。员工作为债权人之一,有权单独或部分共同申请,但并非强制所有员工参与;债务人、其他债权人或清算组也可独立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注:具体申请需符合《破产法》第7条、第10条等规定,由法院审查是否受理。)
三、企业破产清算时工资支付不足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时工资支付不足,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依据《企业破产法》,职工工资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处于优先地位。破产财产会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就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等。
若破产财产在支付完上述优先费用后仍不足以全额支付工资,只能按比例清偿。即按照职工应得工资的比例,分配现有的破产财产。
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如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工资情况。若对工资计算、清偿比例等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工资债权进行确认和处理。
当我们了解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产企业在清偿过程中涉及的担保债权如何处理,有担保的债权通常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但具体操作中也存在诸多细节。另外,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保障也是重要一环,除了工资和社保,职工的补偿金等在清偿顺序里也有明确规定。若你对企业破产清偿的担保债权处理、职工权益保障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尽的解答,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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