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去认定挪用公款的主观故意
认定挪用公款的主观故意需从以下方面考量:
认识因素:行为人要明知自己行为侵犯公款占有、使用、收益权。如国企会计清楚动用单位资金会使单位暂时失去对资金的控制。
意志因素:表现为积极追求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通常是积极追求,即有意将公款挪作他用。比如为帮朋友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主动将公款转出。
目的明确:具有暂时非法使用公款的目的,而非非法占有。若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可能构成贪污罪。如挪用后有归还打算,只是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归还,可认定为挪用。
行为连贯性:结合行为前后表现判断。如挪用时编造理由、事后掩盖挪用行为等,可佐证主观故意。
二、怎样去认定敲诈勒索案件的主犯
认定敲诈勒索案件主犯,依据《刑法》规定,需从以下方面判断:
首先,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的,是主犯。若存在犯罪集团,其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就是主犯。比如,有人发起成立专门实施敲诈勒索的团伙,安排成员分工、制定作案计划等。
其次,在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认定为主犯。这包括犯罪的发起者、犯意的提出者,积极实施敲诈行为且对犯罪结果起关键作用的人。例如,在敲诈过程中,威胁、要挟被害人的主要行为人,或是掌握关键证据用于敲诈的人。
判断时,要综合考虑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等因素,准确认定主犯。
三、怎样去认定药品非法经营犯罪情况
认定药品非法经营犯罪,需从以下方面判断: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在药品领域,就是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行为方式:包括未经批准进口并销售境外药品;非法收购、储存、运输、销售药品等。
情节严重: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将依《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当探讨怎样去认定挪用公款的主观故意时,除了核心的认定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挪用公款后款项的实际用途不同,对主观故意的认定是否有影响,是用于个人挥霍、进行非法活动,还是用于营利活动,这些在司法实践中都会有不同考量。另外,挪用公款后主动归还的时间节点和金额情况,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主观故意的程度。若你对挪用公款主观故意认定的具体情形、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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