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拆迁离婚后拆迁款怎么分
婚姻存续期拆迁,离婚后拆迁款分割需依具体情况而定。
若拆迁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政策按房屋面积补偿,拆迁款通常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若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款也属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但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按人口进行拆迁补偿,夫妻双方均有份额,离婚时各自份额归个人。
若一方对拆迁房屋贡献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婚姻存续期间与人同居是否构成犯罪
婚姻存续期间与人同居不一定构成犯罪。
一般的婚内与他人同居,属于违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构成犯罪:若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若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婚姻存续期欠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存续期欠信用卡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要分情况判断。
若信用卡欠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共同投资等,根据《民法典》规定,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
若信用卡欠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夫妻一方刷卡购买奢侈品且另一方不知情,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若双方一起商量购买,则算共同债务。
当谈到婚姻存续期拆迁离婚后拆迁款怎么分,除了基本的分割原则,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拆迁款分割后,若一方对分割结果不满,能否通过法律途径重新分配。另外,如果拆迁涉及的房产原本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在婚姻存续期因拆迁获得了增值,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拆迁款分割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在婚姻存续期拆迁离婚后拆迁款分割上存在疑问,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感到困惑,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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