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的事情谁负责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及相关事务责任划分,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
根据《民法典》,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般会确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数额和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直接抚养方承担日常照顾孩子生活起居、保障其健康成长等责任。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
若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同时,在孩子重大事项决策上,如教育、医疗等,双方应共同协商,保障孩子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孩子12岁能否起诉要回抚养权
离婚后,12岁孩子的父母一方可以起诉要回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形,另一方可要求变更抚养权。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处理抚养权变更问题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12岁孩子已具备一定认知和表达能力,其意愿对抚养权变更有重要参考价值。若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起诉要回抚养权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起诉时需收集相关证据,如自身抚养能力、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的证据等。
三、离婚后孩子不和父亲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不和父亲相处,可从以下方面解决。
若孩子年龄较小,主要以沟通引导为主。父亲可与母亲协商,共同引导孩子正确看待父母离婚,增进孩子与父亲的感情。同时父亲应多花时间陪伴孩子,如一起参加亲子活动、游玩等,建立情感联结。
若孩子有一定认知能力,父亲要尊重孩子的感受和想法,平等交流,了解孩子不愿相处的原因并积极解决。
若因一方故意阻拦孩子与另一方相处,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亲可与对方沟通,若沟通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必要时可强制执行。
当探讨离婚后孩子的事情谁负责时,除了明确直接抚养责任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孩子的教育费用分担,即便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也需承担合理的教育支出。另外,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如医疗、升学等,双方也应共同协商。在孩子心理关怀方面,父母都有义务给予足够的陪伴与引导。若你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责任界定、费用分担、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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