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徐征:多重身份构筑专业壁垒
徐征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研究生学历,自2006年开始在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他不仅是该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还担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等众多职务。在山东省律协、泰安市委市政府等多个法律相关领域担任重要角色,其丰富的履历为他的专业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执业成果丰硕:擅长复杂案件应对
从2006年执业至今,徐征累计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纠纷数百件,尤其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系统应对与策略制定。他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在泰安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三、典型案例:徇私舞弊案改判保公职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X犯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原审法院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张X不服提出上诉,徐征作为辩护人参与此案。原审判决认定张X在担任肥城市某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期间,违反规定为养殖户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张X上诉称应以检疫送检动物的批次作为定罪量刑依据,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一审量刑过重。
四、辩护策略:精准出击直击要点
徐征及其团队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包括本案上诉人的几次供述内容高度重合有复制粘贴之嫌;上诉人并非出入境检疫机关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作人员,不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适格主体;上诉人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虽程序违规,但实际结论真实,主观上无徇私故意,客观上无舞弊行为。
五、二审改判:法律智慧彰显正义
经二审审理,虽查明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但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小,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最终判决维持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上诉人张X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免予刑事处罚。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展现了徐征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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