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李鉴春律师执业于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服务地区为河南周口。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其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自2009年起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较长,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刑事辩护领域深耕
李鉴春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在刑事辩护案件中,他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这几类案件占其承办刑事案件的比例约为50%。同时,他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的刑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显示出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业务范围广泛,能够应对多种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
职务犯罪领域专长
除了上述刑事辩护案件类型,李鉴春律师在职务犯罪领域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承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同时,他也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这表明他在职务犯罪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和实践,能够为涉及职务犯罪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与荣誉职务
李鉴春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他担任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还曾在20102012年期间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此外,他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以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这些职务和称谓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内的一定地位和专业认可度。
典型案例之开设赌场罪案
在李鉴春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具有典型性,展示了他在认罪认罚程序中通过精准辩护实现量刑优化的专业实践。
案情概览
公安机关查明,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审前介入与争议聚焦
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鉴春律师作为辩护人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李鉴春律师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这体现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对案件关键问题的精准把握。
审查起诉阶段的协商成果
通过多次专业沟通,李鉴春律师让检察机关采纳了以下辩护意见:一是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二是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但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不过,在这一阶段,李鉴春律师已经在事实和证据认定方面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结果。
审判阶段的量刑突破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律师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李鉴春律师在审判阶段的有效辩护,通过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辩护要点总结
从该案可以总结出李鉴春律师辩护成效的凸显之处。一是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二是分阶段持续推动,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三是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这一案例说明,即使在认罪认罚程序中,李鉴春律师通过专业、精细、分步骤的有效工作,仍能积极影响案件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综合其执业经历和这一典型案例,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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