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概况与擅长领域
李佳莹自2021年开始在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执业,作为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证号为1230xxxxxxxxx5310,服务地区为哈尔滨。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有深厚实务积淀。她深耕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余件,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上百件,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约40%,熟悉劳动方面关联犯罪处理。
二、劳动争议案件背景
2025年12月,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关注。被申请人李XX原系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担任运营代表。该公司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并经营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关联公司,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预期业务收入受损为由,向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李XX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并要求赔偿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合计3907.55元。李XX委托李佳莹律师积极应诉。
三、律师精准抗辩过程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深入分析公司主张及证据,发现索赔主张金额巨大且缺乏有效证据。在仲裁庭审中,她围绕核心要点抗辩。针对“竞业行为”指控,指出双方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未违反相关义务,公司指控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重大损失”主张,强调公司提供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无法证明与李XX有关,且商业风险不应归咎于劳动者;明确财产损失责任范围,指出公司无法证明配件交付及损坏情况,主张缺乏事实基础。
四、案件理想裁决结果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公司要求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及配件损失3756.55元的请求。认定手机屏幕损坏事实,酌情裁定李XX支付100元手机维修费。最终劳动者仅承担100元合理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成功化解巨大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展现了李佳莹律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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