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资质
段彪永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取得刑法专业硕士学位。他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出色表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石。其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99447,自2011年起便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目前任职于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一职。同时,他还兼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重要职务。这些丰富的经历和头衔,充分彰显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广泛影响力。
执业理念与服务地区
段彪永律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他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因此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云南昆明,具体联系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一号大厦27层。方便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当事人能够便捷地寻求他的法律帮助。
擅长领域与案件经验
段彪永律师深耕于工伤赔偿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这足以证明他在该领域的专注和专业。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他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此类案件达13件,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同时,他还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这种全面且深入的专业能力,使得他在工伤赔偿领域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分析
以段彪永律师代理的曲靖陆良县八级工伤案件为例,该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工作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后送医院治疗。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为伤残八级。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裁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于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参加工伤保险,所以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申请人受伤害部位及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委支持了24000元。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仲裁委支持了申请人2400元的主张。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合计311140元,并要求在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此案件充分体现了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的专业代理能力,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工伤认定程序,还是繁琐的赔偿计算和争取,他都能够应对自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在工伤赔偿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