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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律师精准辩护还原真相助当事人无罪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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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270人看过
导读:张烜墚律师2015年开始在天津执业,现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任检察官5年,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在单某被控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中,张烜墚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细致工作,成功为当事人实现无罪撤案,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力。
天津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律师精准辩护还原真相助当事人无罪撤案

律师执业背景与专长

张烜墚律师2015年开始执业,现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任检察官5年,在区委办公室等多部门工作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执业以来,他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有150余件无罪案例,首创“捕前辩护”概念,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他擅长刑事辩护,尤其在无罪辩护、捕前辩护等方面经验丰富。

案件背景与不利局面

上诉人单某因“与他人追逐竞驶”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刑事拘留。该罪名严重,一旦成立单某将面临严厉处罚。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的“追逐竞驶”片段事实,让单某处于极其不利的境地。

及时会见发现关键线索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单某。他没有局限于公安机关的指控,而是充分听取单某的辩解,敏锐捕捉到核心事实:单某并非主动追逐竞驶,而是争执后为寻求庇护驾车去派出所,警方认为无实质危害后驾车离开,途中被他人追逐并最终发生事故。

主动取证还原事件真相

基于当事人陈述,张烜墚律师判断本案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问题。他立即与公安机关沟通,依法申请调取派出所出警记录、监控录像等关键证据,以还原事件完整经过和前因后果。

精准辩护提出无罪意见

获取并分析相关证据后,张烜墚律师形成完整辩护逻辑链,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详尽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指出单某的行为不符合“追逐竞驶”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驾车逃离是被动反应,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件结果与律师价值体现

经过张烜墚律师有力辩护和充分沟通,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单某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形,最终撤销案件,单某无罪释放。本案中,张烜墚律师打破指控思维还原完整事实,精准定性区分罪与非罪,将辩护工作重心前置到侦查阶段,避免当事人被起诉判刑,彰显了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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