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抚养权及抚养费原告是谁
变更抚养权及抚养费诉讼中,原告通常有两种情况。若子女已具备一定认知能力且有变更意愿,可由子女法定代理人(一般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以子女名义作为原告起诉。因为子女是抚养权及抚养费权利的直接主体,法定代理人代其维护权益。
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认为对方抚养更有利或对方应增加抚养费等,该方可以自己作为原告起诉。此时是基于其自身对子女抚养情况的判断和诉求,以维护子女利益和自身权益。
总之,原告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诉求确定为子女(法定代理人代)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二、变更抚养权或放弃后会有什么后果
变更抚养权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生改变,新的直接抚养方需承担起日常照顾、教育、保护孩子的主要责任,未直接抚养方则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放弃抚养权实质是不再主张直接抚养孩子,需按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若不支付,对方可起诉要求强制执行。此外,放弃抚养权不意味着丧失监护权,若出现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等法定情形,监护权也可能被撤销。无论抚养权是否变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双方都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
三、变更抚养权会涉及到哪些方面内容
变更抚养权涉及多方面内容。在条件方面,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另一方要求变更可获支持;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也应变更。
程序上,可先由双方协议变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协议不成,则需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交相关证据,如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等。
此外,变更抚养权还涉及抚养费问题。抚养权变更后,未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同时,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抚养方有协助义务。
当探讨变更抚养权及抚养费原告是谁时,还要知晓相关的拓展知识。若符合变更条件,除了明确原告身份,变更的证据收集也十分关键,比如对方存在虐待孩子、患严重疾病等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另外,变更抚养权后抚养费的调整也有相应规定,会根据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要是你在变更抚养权及抚养费的原告确定、证据收集、费用调整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出谋划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