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及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规运营和风险防控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典型案件辩护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林某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的结果。还有李某涉黑案,在陈律师的努力下,案件最终只认定李某构成寻衅滋事罪,有效减轻了李某可能面临的刑罚。另外,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中,经陈律师辩护,杨某获得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陈某获缓刑。
蒙X寻衅滋事案详解
在蒙X寻衅滋事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和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七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量刑建议。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案件起因系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虽认定七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陈俊全律师在该案中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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