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简介
陈兵兵律师,男,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480,主要服务地区为南京,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层。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学位,还有八年从军经历,曾在部队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使他做事干练、果断,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
陈兵兵律师以“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为执业理念,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截止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二、获得荣誉
陈兵兵律师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并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三、代表案例
1.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建材公司二审逆转胜诉:该案件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XX公司与园林建设公司签订合同供应石材,园林公司欠付货款,一审我方因关键证据为复印件等原因败诉。陈兵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的上诉策略,强化证据链条,精准适用举证规则,揭示对方矛盾陈述,聚焦核心法律争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上诉意见,改判园林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危险驾驶罪——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此为危险驾驶罪案件。被不起诉人陈XX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陈兵兵律师指导当事人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如实陈述案情,争取认罪认罚及坦白情节;协助其与检察机关沟通,阐明案件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等因素;依据法律提出不起诉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3.侵犯著作权罪——辩护获不起诉决定:这是一起侵犯著作权罪案件。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被不起诉人马X与他人运营游戏“私服”,非法经营数额达70350元,马X个人分得35175元。案发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陈兵兵律师确立“罪轻不起诉”辩护方向,积极协助马X完成认罪认罚程序,督促退缴违法所得,向检察机关强调有利情节,紧扣法律规定论证不予追诉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4.盗窃罪——精准辩护获不起诉决定:该案件属于盗窃罪。2024年4月,被不起诉人刘X与他人盗窃变压器,刘X个人分得1500元,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自首,在律师协助下进行赔偿并获得谅解。陈兵兵律师固定有利情节,善用刑事政策,论证“情节轻微”。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
5.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当事人获不起诉: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陈兵兵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投资案件——避免近亿元经济损失:该案属于公司投资领域。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陈兵兵律师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经验,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
7.寻衅滋事罪——无罪裁判获赔偿: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陈兵兵律师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