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启执业生涯
2012年,尹艳华律师开启了她的法律执业之路。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文学双学士学位的她,加入了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法律的热爱,她在法律领域不断探索前行,逐步积累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此后,她凭借出色的表现成为了律所的副主任、合伙人,在滨州法律界崭露头角。
刑事辩护深耕
尹艳华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承办过数百起疑难要案。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她都有着卓越的表现。她始终秉持“法律不放弃每一个值得辩护的人”的信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紧紧抓住37天取保关键节点,深入研究证据,直击证据矛盾之处,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的理想结果。
电信诈骗辩护
在赵某某电信诈骗案里,面对检察机关三年量刑建议,尹艳华律师没有退缩。她仔细审查案件,精准分析法律适用,成功推翻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变更罪名助当事人获得缓刑。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中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能力。
涉卡案件攻坚
省厅督办的朱某某涉卡案二审中,案件情况复杂,辩护难度极大。尹艳华律师力挽狂澜,提出部分无罪、部分罪轻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后,朱某上诉,她继续代理二审。在二审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最终让二审法院改变判决,减少罪名与刑期,打破了既定指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侵权辩护
罗某某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案中,公诉人建议有期徒刑五年。尹艳华律师依法提出本案证据不足的问题,经过两次延期,最终案件以侵犯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她在该案中对证据的严谨审查和对法律的准确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
吸存案件化解
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较为特殊。康某在前罪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的缓刑期间,又被发现涉嫌同罪名不同案件事实的犯罪。尹艳华律师提出最轻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前罪合并执行缓刑,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
掩饰犯罪应对
梁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公诉机关起诉并出具四年有期徒刑量刑意见。尹艳华律师依法申请补充调取梁某某无罪、罪轻的证据,最终审判庭采纳其意见,一审判处梁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刑罚。
开设赌场辩护
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从侦查机关列李某某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到审查起诉机关变更为从犯起诉,再到审判机关判处缓刑,尹艳华律师全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辩护,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非常理想的结果,彰显了她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能力。
受贿案件辩护
张某某涉嫌受贿案,作为监委侦察督办案件,尹艳华律师依法辩护,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从轻判处,体现了她在职务犯罪辩护中的专业素养和辩护技巧。
虚开案件无罪
崔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尹艳华律师依法做无罪辩护。她通过对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的深入研究,最终让审查起诉机关做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罪不起诉的决定,成功为当事人洗刷罪名。
毒品案件轻判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期,尹艳华律师从证据出发,仔细分析案件情况,最终争取到有期徒刑七年的判决结果,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
诈骗帮信辩护
黄某某涉嫌诈骗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黄某某来所委托。因黄某某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情况较为复杂。尹艳华律师第一时间阅卷,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案卷情况,并向检察机关出具了认为此案涉嫌帮信而非诈骗的辩护意见。经过反复沟通,检察机关接受律师辩护意见,案件退回公安补充证据,变更为帮信重新提交,最终黄某某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民事合同代理
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中,尹艳华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在该案中,马XX支付价款后,东滨XX虽将车辆运抵西宁,但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等重要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尹艳华律师在一审和二审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马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法院判决王XX、李X返还马XX购车款及利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事服务
除了刑事辩护,尹艳华律师还将业务延伸至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她深知婚姻家事纠纷背后的情感纠葛与民生需求,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维权、遗产继承等案件时,既保持法律人的专业理性,又怀揣同理心洞察当事人的情感诉求。在某起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中,她不仅协助当事人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涉案资金的界限,避免无辜方承担责任,还通过严谨的证据论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