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领域
刘学勤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0年开始执业,现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商事仲裁等领域。其细分领域服务包括取保候审、无罪罪轻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等。曾担任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现为杭州市滨江区婚姻家事于传承委员会委员等。2021年度荣获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颁发的“业务新秀奖”,服务客户群体广泛。
二、典型案例:民间借贷纠纷背后的真相
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547961.49元及利息等。陈X称与李X相识后,李X以理财专长劝其投资,后以购车等为由借款,且款项发生在李X与刘X婚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李X委托刘学勤律师代理此案。
三、抽丝剥茧,精准定性案件
刘学勤律师经过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发现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理财协议》,陈X出资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陈X所主张的“借款”,实际是理财账户盈利后,以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刘学勤律师通过对《理财协议》及交易细节的深度分析,准确识别案件本质为委托理财收益分配纠纷,而非民间借贷纠纷,为后续抗辩奠定了核心基础。
四、构建证据链,维护合法权益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一是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二是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同时,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原告仅提供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刘学勤律师成功驳回原告恶意诉讼请求,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维护了其名誉和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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